保費≧NTD300萬,且需同時申請電子單據服務,
享有該保單年度二次臺灣(國際線)機場接送服務
或高鐵禮賓車接送服務
以新臺幣保單為例
保費≧NTD300萬,且需同時申請電子單據服務,
享有該保單年度二次臺灣(國際線)機場接送服務
或高鐵禮賓車接送服務
保費≧NTD800萬,且需同時申請電子單據服務,
享有該保單年度四次臺灣(國際線)機場接送服務
(豪華進口車接送/連續假期、夜間服務、加點停靠皆不加價)
或高鐵禮賓車接送服務
1.肯驛國際服務專線:(04) 2206–5281
2.肯驛國際網路申請及預約平台:http://www.freeliving.com.tw/EVENT/cardif/index.html
Q1 我在2020年8月1日以新臺幣300萬買了甲保單,2020年9月1日以新臺幣800萬買了乙保單,要保人都是我,被保險人不同,這樣我可以享有幾次尊榮服務?
A1 保單享有2次尊榮服務,乙保單享有4次尊榮服務,使用效期分別以各保單之第一保單年度為限,也就是甲保單使用期限至2021年8月31日,乙保單使用期限至2021年9月30日。
Q2 我在2020年8月以新臺幣300萬買了甲保單,又在2020年9月增額新臺幣700萬,這樣我在2020年的尊榮服務資格會從鑽石級保戶Level 1變成鑽石級保戶Level 2嗎?尊榮服務也會變成4次嗎?
A2 當年度之資格不重複判定及異動,故您於2020年的資格是以投保當時的新契約保費判定為鑽石級Level 1,享有2次尊榮服務。
Q3 我要什麼時候才會知道下一年度有沒有享有尊榮服務之資格?尊榮服務是一直提供的嗎?
A3 若您的保單為適用有效契約保險專案,每年的第11個保單週月日檢視,若累積總保險費扣除累積總提領金額後之餘額達規定門檻時,即享有次一保單年度之尊榮服務,並於該保單週月日後之次一工作日發送簡訊通知您。當該保單的保單年度無需收取解約費用時,尊榮服務即終止。
Q4 我在2020年8月已享有尊榮服務資格,但我在2020年11月解約,還可以使用未使用的服務嗎?
A4 保單需在有效狀態下才可享有尊榮服務喔!
Q5 當年度的尊榮服務次數若沒有使用完,我可以累計到下一保單年度嗎?
Q6 若我於2020年8月1日後購買了此張保單並達到保費規定門檻,但是未申請電子單據,這樣能享有尊榮服務嗎?
A6 不符合申請資格,即不能享有此服務喔!
Q7 我在某日使用了高鐵禮賓車接送服務,但只使用了一趟「接」,未使用另一趟「送」,請問使用次數如何計算?
A7 計算為使用乙次尊榮服務,高鐵禮賓車接送服務之次數計算,係以『接』和『送』各一趟合併計算為乙次,若您當月只使用單趟(接或送),另一趟之權益即自動喪失。
Q8 我想預約5月30日一趟「接」和6月1日一趟「送」的高鐵禮賓車接送服務,請問使用次數如何計算 ?
A8 計算為使用二次尊榮服務,接送使用日限於同月份發生,5月30日的「接」和6月1日的的「送」因發生在不同月份,遂各計算為使用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