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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巴增好利
月月配好息

抗震盪投資術
  • 投資型保單所連結之一切投資標的,其發行或管理機構以往投資績效不保證未來之投資收益,除保險契約另有約定外,法國巴黎人壽不負投資盈虧之責。
  • 基金進行配息前可能未先扣除基金之行政管理相關費用,且基金的配息可能由基金的收益或本金中支付,任何涉及由本金支出的部分,可能導致原始投資金額減損。

靈活抗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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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膨、升息、疫情等多方變數多方襲來,法國巴黎人壽提供您更靈活的抗震投資方式,協助保戶規劃未來的穩定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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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2. 本商品所連結之一切投資標的,其發行或管理機構以往投資績效不保證未來之投資收益,除保險契約另有約定外,及法國巴黎人壽不負投資盈虧之責,要保人投保前應詳閱商品說明書。因不同時間進場,將有不同之投資績效,過去之績效亦不代表未來績效之保證。所有投資皆具投資風險,最大可能損失為投資本金之全部。
  3. 稅法相關規定或解釋與實質課稅原則認定,可能影響本商品所涉之投資報酬、給付金額及稅賦。
  4. 本商品經法國巴黎人壽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惟為確保權益,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如商品說明書),審慎選擇保險商品。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應由法國巴黎人壽及其負責人依法負責。
  5. 本商品為投資型保險商品,要保人應向銷售人員確認其具備投資型商品銷售之資格,並要求詳細解說保險之內容及風險。
  6. 本商品保險部分依保險法及相關規定受人身保險安定基金保障,專設帳簿記載投資資產之價值金額不受人身保險安定基金之保障。
  7. 本商品非為存款商品,未受「存款保險」之保障。
  8. 要保人可透過上網方式查閱法國巴黎人壽資訊公開說明文件(https://life.cardif.com.tw/),或來電法國巴黎人壽免付費電話0800-012-899查詢。
  9. 本商品可能因所連結投資標的之價格變動及扣除保單相關費用等因素,造成保單帳戶價值持續減少或為零。當保單帳戶價值不足扣除保單相關費用時,保單將會面臨停效風險。
  10. 投保後解約或不繼續繳費可能不利消費者,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
  11. 本簡介僅供參考,保險契約各項權利義務皆詳列於保單條款,消費者投保前務必詳加閱讀了解保單條款內容,並把握保單契約撤銷之時效(收到保單翌日起起算十日內)。
  12. 消費者投保前應審慎了解本保險商品之承保範圍、除外不保事項及商品風險,相關內容均詳列於保單條款及相關銷售文件,如有疑義請洽詢銷售人員以詳細說明。
  13. 投保後解約或不繼續繳費可能不利消費者,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
  14. 本商品之紛爭處理及申訴管道:客戶服務電話0800-012-899、申訴電話0800-012-899、電子信箱(e-mail)group_assurance_tw_parislife@tw.cardif.com。
  15. 法國巴黎人壽自連結投資標的交易對手取得之報酬、費用折讓等各項利益,應於簽約前提供予要保人參考。
  16. 人壽保險之死亡給付及年金保險之確定年金給付於被保險人死亡後給付於指定受益人者,依保險法第一百十二條規定不得作為被保險人之遺產,惟如涉有規避遺產稅等稅捐情事者,稽徵機關仍得依據有關稅法規定或稅捐稽徵法第十二條之一所定實質課稅原則辦理。相關實務案例請至法國巴黎人壽網站https://life.cardif.com.tw/查閱。
  17. 所有投資標的,涵蓋各類不同之風險等級,建議要保人應依法國巴黎人壽所提供之保戶投資風險屬性暨財務評估表之評估結果,審慎選擇適合之投資標的。
  18. 所有投資標的之連結皆遵循相關法令規範,法國巴黎人壽保留所有投資標的新增與刪除之權利,對原有客戶以不影響其已連結之投資標的權益為原則。
  19. 本商品可能風險有信用風險、市場價格風險、法律風險、匯兌風險、流動性風險、清算風險、利率風險及中途贖回風險。法國巴黎人壽並無保本保息之承諾,投保人於投保前應審慎評估。
    • 信用風險:保單帳戶價值獨立於法國巴黎人壽之一般帳戶外,因此要保人或受益人須自行承擔發行公司履行交付投資本金與收益義務之信用風險。
    • 市場價格風險:本商品連結之標的為基金或投資帳戶時,該標的之表現將影響要保人之保單帳戶價值。最大可能損失為投資本金之全部。
    • 法律風險:國內外稅法相關規定或解釋與實質課稅原則認定,可能影響本保險所涉之投資報酬、給付金額及稅賦。
    • 匯兌風險:要保人須留意當保單幣別與投資標的係不同幣別時,則投資標的之申購、孳息及贖回將會因時間、匯率的不同,產生匯兌上的差異,這差異可能使要保人享有匯兌價差的收益,或可能造成損失。
    • 流動性風險:若本商品連結之基金或投資帳戶買賣受到限制,無法進行交易時,將使得該投資標的物的變現性變差。
    • 清算風險:當本商品連結之基金或投資帳戶規模低於一定金額,不符合經濟效益時,該標的即終止並將進行清算。
    • 利率風險:由於債券易受利率之變動而影響其價格,故可能因利率上升導致債券價格下跌,而蒙受虧損之風險,高收益債亦然。故要保人所購買之保險商品連結之基金或投資帳戶子基金為債券基金時可能因利率上升導致其價值下跌。
    • 中途贖回風險:要保人於契約有效期間內申請部份提領或解約時,由於基金持有之債券易受到利率之變動或其他因素而影響其次級市場價格,所以經由此贖回而退回之保單帳戶價值,可能有低於原始投入金額之風險。
  20. 基金配息或投資帳戶資產撥回前可能未先扣除行政管理相關費用,且基金的配息或投資帳戶的資產撥回可能由基金或投資帳戶的收益或本金中支付,任何涉及由本金支出的部分,可能導致原始投資金額減損。
  21. 本商品所提供予保戶連結之基金標的,若為高收益債券基金,其基金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可能涉及本金。本商品所提供予保戶所連結之基金標的中,高收益債券基金不宜占其投資組合過高之比重。
  22. 本商品所提供予保戶所連結之高收益債券基金標的,係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惟不表示絕無風險。由於高收益債券之信用評等未達投資等級或未經信用評等,且對利率變動的敏感度甚高,故可能會因利率上升、市場流動性下降,或債券發行機構違約不支付本金、利息或破產而蒙受虧損。該等基金不適合無法承擔相關風險之投資人。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要保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23. 高收益債券基金可能投資美國144A債券(境內基金投資比例最高可達基金總資產30%;境外基金不限),該債券屬私募性質,易發生流動性不足,財務訊息揭露不完整或價格不透明導致高波動性之風險。
  24. 委託專家代操之投資標的並非絕無風險,投資管理公司/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投資標的之最低收益,投資管理公司/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投資標的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客戶簽約前應詳閱商品說明書及基金公開說明書。
  25. 本商品之各項投資標的種類、基本資料、及其配置比例等資訊,請參閱商品說明書、或可至法國巴黎人壽網站https://life.cardif.com.tw/ (投資型專區) 各投資標的之公開說明書或標的月報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