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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曝光
法國巴黎人壽推保障型保險 建議善用定期險放大人生保障
「醫療大補帖」三套餐助國人保障再升級
法國巴黎人壽(以下簡稱法巴人壽)甫獲金管會頒發2023年「提高國人保險保障方案」績優保險公司,長期致力於提升國人基礎保險保障,以實踐保險普及化為目標,期望透過更豐富多元的保險商品,為建構更完整的國人足額保險保障防護網盡一份心力。法巴人壽於今(29)日推出「法國巴黎人壽醫療大補帖」保障型綜合保險專案,結合壽險及醫療險保障,提供三種一年期保證續保的定期險組合,幫助國人面對個人保障缺口時,能更清楚、簡單的選擇出最切合自身需求的保險商品,也能同時享有周全的人身保障。
癌症已連續41年蟬聯國人十大死因之首,心臟疾病次之。法國巴黎人壽表示,許多民眾誤以為年輕人發生重大疾病的機會不高而容易輕忽,但現代人壓力大、飲食失衡、生活不規律也使得慢性疾病有年輕化傾向。據資料顯示,25歲到44歲的青壯年世代的死因第一位為癌症(註1);年過40,慢性病風險隨之提高,國健署表示,國人40歲以上接受成人健康檢查服務的民眾中,有近4成血壓異常、近3成血脂異常、近2成血糖異常(註2),而三高正是導致重大疾病的危險因子,萬一罹患重度癌症、重度急性心肌梗塞、重度腦中風後障礙、末期腎病變等重大疾病,不僅須面臨龐大的醫療及照護費用,更可能因此失去工作的能力。
法國巴黎人壽推出「法國巴黎人壽醫療大補帖」助青年、壯世代放大人生保障,在任何階段都能無後顧之憂地追求理想、放膽築夢,為自己和家人搭起人生旅途的保護傘,擁有更好品質的生活。該商品保障項目涵蓋法國巴黎人壽一年定期壽險、法國巴黎人壽一年定期重大疾病健康保險、法國巴黎人壽住院醫療保險(含一般住院醫療及癌症住院醫療)三種保單(註3),並提供【組合A-重病保障】、【組合B-住院保身】、【組合C-全面保護】三種保障方案,優點是可以用較實惠的保費,一次囊括多種保障項目,不論是剛出社會的小資族,或是想要階段性補足保障缺口、提升保障額度的壯年世代都相當適合。商品特色包括:
一、日額保障全年無休,癌症住院再加倍
隨著現代醫療進步,許多新穎的手術及自費藥物,大多未列入健保支付項目,未來民眾的醫療支出勢必會持續增加。「法國巴黎人壽醫療大補帖」住院醫療保險涵蓋一般住院日額保險金和癌症住院日額保險金,每次事故給付日數最高可達365日(註4),能彌補健保給付之不足。
二、罹重大疾病,整筆理賠金一次給付
選擇投保組合A和C,凡初次罹患並經醫生診斷確定為七項重大疾病之一者,即一次給付整筆理賠金最高100萬元。包括:急性心肌梗塞(重度)、冠狀動脈繞道手術、腦中風後障礙(重度)、末期腎病變、癌症(重度)、癱瘓(重度)、重大器官移植( 心、肺、肝、胰、腎) 或造血幹細胞(骨髓、周邊血、臍帶血)移植。
三、身故或完全失能保險金給付
選擇投保組合B和C,倘若因疾病或意外導致身故或完全失能,則有身故保險金或完全失能保險金一次整筆給付150萬元,用來照顧自己或遺愛家人。
四、保費實惠
相對於終身型保障型商品,定期保障型保險的優點在於保費實惠,透過「醫療大補帖」套裝式組合的保險方案,讓保障更全面升級。
五、保證續保
「法國巴黎人壽醫療大補帖」為保險期間一年的定期險方案,每當保險期間屆滿時,只要繼續繳付保險費,保單即可逐年持續有效至各保單的最高投保年齡。惟若已領取「重大疾病保險」理賠金,則該保單隨即終止效力,其餘既有保障如「一般住院醫療日額保險金」、「癌症住院醫療日額保險金」和「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完全失能保險金」,只要持續繳交保費即持續有效且保證續保(註5),須留意的是,方案中各項保險商品的最高可續保年齡不同,且續年度保費將依續保生效當時陳報主管機關費率及被保險人年齡重新計算。
「法國巴黎人壽醫療大補帖」組合方案與保障內容
(新台幣:元)
保障內容 | 組合A-重病保障 | 組合B-住院保身 | 組合C-全面保護 |
一般住院醫療日額保險金註6 (最高365天)
| 2,000/日 | 1,500/日 | 2,000/日 |
癌症住院醫療日額保險金註6 (含一般住院醫療日額保險金) (最高365天)
| 4,000/日 | 3,000/日 | 4,000/日 |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完全失能保險金
| - | 1,500,000 | 1,500,000 |
重大疾病保險金註6 | 500,000 | - | 1,000,000 |
註1:衛生福利部111年國人死因統計結果
註2:依據國民健康署110年成人預防保健服務資料顯示,40歲以上接受成人健康檢查服務的民眾,近4成血壓異常、近3成血脂異常、近2成血糖異常,更有近5成民眾腰圍過粗。
註3:「法商法國巴黎人壽一年定期重大疾病健康保險 (甲型)」、「法商法國巴黎人壽一 年定期壽險」、「法商法國巴黎人壽住院醫療保險(甲、乙、丙型)」續保時費率可能調整,將按續保生效當時依規定陳報主管機關之費率及被保險人年齡重新計算保險費,但不得針對個別被保險人身體狀況調整之。
註4:住院醫療給付日數每次事故最高365天,同一次住院之定義,請詳閱保單條款內容
註5:本專案之保障如已領取「重大疾病保險金」,則「重大疾病保險金」之保單即終止效力,惟投保組合A-重病保障、組合B-住院保身、組合C-全面保護,要保人如繼續繳交「住院醫療保險」、 「一年定期壽險」之保費,則「住院醫療保險」、 「一年定期壽險」仍繼續有效。
註6:本專案之住院醫療保障所稱「疾病」及「癌症」係指被保險人自契約生效日起持續有效三十日以後之疾病或癌症。
註7:本專案之重大疾病保障所稱「重大疾病」係指被保險人自契約生效日起持續有效三十日以後之重大疾病, 但發生之疾病為「癌症」者,則為九十日以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