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內頁 - 法國巴黎人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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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巴黎人壽新冠肺炎因應服務措施

 

近日疫情有升溫趨勢,中央疫情指揮中心仍維持新冠肺炎疫情二級警戒,為了減少疫情期間應減少人與人之間接觸,降低傳染風險,法國巴黎人壽繼續提供以下保戶服務措施,以保障保戶權益及健康。相關說明如下:

 

壹  保費繳交

保戶因疫情影響得個別檢具證明文件向法國巴黎人壽申請保費緩繳。  

 

貳  保全作業:

1. 辦理解約、保單借款,及給付生存金/滿期金或年金等保全服務,事關保單權利之處分,仍融通保戶得以傳真方式向單一窗口提出申請,並請於傳真申請後30天內將申請書正本及相關文件一併寄回法國巴黎人壽。

2. 保險單借款利率調降紓困措施自111年1月1日至111年3月31日止,詳情請參考「法國巴黎人壽保單借款紓困優惠利率專案」。

3. 為降低新冠肺炎傳播機會,仍建議保戶多利用現行的保單線上查詢系統(巴黎線上),查詢保單內容,或可利用免付費客服專線0800-012899查詢,亦可利用巴黎線上及保險業保全聯盟鏈功能,辦理各項契約變更作業減少臨櫃辦理。

 

叁  理賠作業

1. 理賠程序簡便措施:
基於防疫考量,醫療理賠建議客戶多利用保險業理賠聯盟鏈申請,並請於申請日後30天內將申請書正本及相關文件一併寄回法國巴黎人壽。其他不適用理賠聯盟鏈申請項目,若有傳真申請需求,請與本公司客服中心聯絡。

2. 法定傳染病之理賠原則:
法國巴黎人壽所有醫療險保單均未將法定傳染病列為除外責任,因此不須擔心所投保的契約將新冠肺炎(COVID-19)列入除外責任而不理賠,所有理賠皆依條款規定辦理。

3. 因新冠肺炎(COVID-19)入住「負壓隔離病房」者,投保內容有加護病房保障者,將從優比照加護病房項目計算給付。

4. 若確診新冠肺炎而被各級政府防疫單位因醫療量能不足而安排於檢疫所或防疫旅館接受治療者之融通理賠原則仍與沿用,投保內容有日額型住院醫療保險金時得檢附確定罹患新冠肺炎之診斷證明書、隔離治療通知、檢疫所或防疫旅館之入住證明(需載入住起訖日),法國巴黎人壽將從寬認定。但不包括確診後居家隔離期間。

 

法巴人壽客戶服務單一窗口

專線電話:0800-012-899

傳    真:(02)8771-8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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