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內頁 - 法國巴黎人壽

default_wc_01

k2_wc_01

最新消息

Nested Applications

new-news-content

回列表頁

法國巴黎人壽新冠肺炎因應服務措施

 

本土新冠肺炎疫情急遽升溫目前全國警戒已達第三級,法國巴黎人壽為因應疫情變化,相關應變措施說明(新冠肺炎警戒第三級以上)如下:

 

壹、保費繳交方面

因應疫情,保戶得個別檢具證明文件向法國巴黎人壽申請保費緩繳。

 

貳、保全作業方面

一、辦理解約、保單借款,及給付生存金/滿期金或年金等保全服務,事關保單權利之處分,將設置單一窗口負責受理相關業務,並通融保戶得以傳真方式提出申請,並請於疫情減緩為二級或以下後30日內將申請書正本及相關文件一併寄回法國巴黎人壽。

二、配合本分公司辦公大樓(101大樓)防疫措施,暫停臨櫃服務。請保戶多利用現行的保單線上查詢系統(巴黎線上),查詢保單內容,或可利用免付費客服專線0800-012899查詢。
亦可利用巴黎線上及保險業保全聯盟鏈功能,辦理各項契約變更作業,權益不受影響。

三、保險單借款防疫紓困調降利率措施 : 維持自 109 年 6 月 1 日之公告,所有商品之適用保險單借款利率降息 0.5%,最新保險單借款利率請詳本分公司網站公告。此保險單借款利率優惠期間屆滿時本公司將另行公告,並自公告後翌日起恢復為原保險單借款利率。

 

叁、理賠作業方面

一、理賠程序簡便措施:

防疫期間,保戶得透過單一窗口傳真申請理賠服務,亦可透過保險業理賠聯盟鏈申請適用商品之醫療險理賠。並請於疫情減緩為二級或以下後30日內將申請書正本及相關文件一併寄回法國巴黎人壽。
 

二、法定傳染病之理賠原則:

法國巴黎人壽所有醫療險保單均未將法定傳染病列為除外責任,因此不須擔心所投保的契約將新冠肺炎(COVID-19)列入除外責任而不理賠,所有理賠皆依條款規定辦理。

三、因新冠肺炎(COVID-19)入住「負壓隔離病房」者,投保內容有加護病房保障者,將從優比照加護病房項目計算給付。

四、若確診新冠肺炎而於檢疫所或防疫旅館接受治療者相關理賠原則如下

1. 考量近期短期內確診新冠肺炎人數暴增,醫療能量可能不足情況;為貫徹公平待客戶原則,保障客戶權益不因醫療體系受限,將針對因醫院滿載而轉往防疫旅館、檢疫所進行治療保戶,投保內容有日額型住院醫療保險金時於提供下列文件下融通給付。

(1) 確定罹患新冠肺炎之診斷證明書

(2) 隔離治療通知書

(3) 檢疫所或防疫旅館之入住證明(需載入住起訖日)

2. 確診後居家隔離者不在上述從寬認定範圍

 

法巴人壽客戶服務單一窗口

專線電話:0800-012-899

傳    真:(02)8771-8940

k2_wc_02

com_wc_01

服務專線

  • 服務/申訴專線
    0800-012-899
    公司地址
    110615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五段7號79樓

default_wc_03